服务热线

15922223087
网站导航
安博竞猜官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博竞猜官网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4-05-13 |   作者: 安博竞猜官网

  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上问题,请径与市环境保护局联系。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省的统筹部署,按照“削总量、抓重点、防风险、压责任”的目标要求,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减排,大力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着力完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体系,有效管控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民生优先,绿色发展。以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和环境健康风险管控,着力推动行业结构调整优化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权益。

  源头预防,风险管控。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空间布局,严控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实施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狠抓环境风险源头预防,从生产环节防控,向源头物质防控和后端的流通、消费、存储、运输、废弃处置环节全面延伸,实现环境风险全过程管控。

  深化治污,改善质量。以稳定达标排放、绿色升级为重点,将污染源达标排放与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相衔接,深入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加强重点行业分类防控,对不同类别重金属和不一样的行业采取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治理措施和差异化防控对策,提升精准施策水平。

  落实责任,协同推进。明确政府(管委会)主体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建立部门、区域之间联合防治与协作联动机制,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创多元共治、全民参与的重金属污染防控新局面。

  (一)重点污染物。铅(Pb)、汞(Hg)、镉(Cd)、铬(Cr)和类金属砷(As)五种元素为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兼顾铊(Tl)、锑(Sb)、镍(Ni)、铜(Cu)、锌(Zn)、银(Ag)、钒(V)、锰(Mn)、钴(Co)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

  (二)重点行业。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铅锌矿采选、铜矿采选、金矿采选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锌冶炼、铜冶炼、金冶炼等)、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镀)、铅酸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和涂料、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硫化物矿制酸等)。

  到2020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涉重金属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重点污染物指标稳定达标,重金属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监管水平逐步提升,基本建立起完善的重金属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风险防控和健康风险评估管理体系,环境安全得到切实维护。

  1.严控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涉重金属行业分布集中、发展速度快、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应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强化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指标约束。全方面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和清洁化水平,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20年,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

  2.强化涉重产业空间布局管控。强化规划引导,根据区域重金属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合理确定区域涉重金属排放项目空间布局。严格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揭阳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严格执行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和重点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加快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出,各地要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电镀、有色金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污染较重的公司进行排查并制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计划。

  1.全面淘汰落后生产的基本工艺和产品。综合运用法律和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淘汰烧结机-鼓风炉和烧结锅-鼓风炉炼铅、反射炉及鼓风炉炼铜、极板槽化成等落后生产的基本工艺。逐步淘汰现有镉镍电池、含汞电池、水银体温计和血压计、非医用非电子测量仪器。在铅酸蓄电池行业,全面淘汰使用铅镉合金;在玻璃行业和木材防腐行业,全面淘汰使用含砷制剂;在养殖业和饲料生产企业,淘汰使用胂制剂;全方面推进含铅涂料的淘汰限制工作。2017年底前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电镀、铅酸电池、再生铅等生产项目。完善产能过剩行业淘汰资金补贴奖励政策,鼓励涉重金属企业主动退出。

  2.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以重有色金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皮革制造、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安全高效、能耗物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生产的基本工艺,提升行业清洁化水平。各地要切实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督促涉重企业全方面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确保涉重企业落实清洁生产审核确定的重金属污染减排措施。到2020年,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总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推广使用先进装备及技术开采、破粹和干燥有色金属矿石,防止扬尘污染;推广使用共、伴生矿产资源中有价元素的分离回收技术和选矿废水(含尾矿库溢流水)循环利用技术。

  ——重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推广采用符合一、二级清洁生产标准的有色金属短流程冶炼工艺,铅冶炼氧气底吹-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铅冶炼技术,锌冶炼推广富氧直接浸出湿法炼锌技术,铜(硫化铜精矿)冶炼推广闪速熔炼、富氧顶吹或底吹熔炼、奥斯麦特炉熔炼等工艺及装备。重点推广使用波立顿-挪威锌脱汞法、碘络合-电解法、硫化钠+氯络合法和直接冷凝法等烟气脱汞工艺,推广采用微孔膜复合滤料等新型织物材料的布袋除尘器、湿式除尘器和电除尘器等高效捕集装置处理含铅、类金属砷等颗粒物的烟气;推广采用铅锌冶炼废水分质回用集成技术。

  ——铅酸蓄电池行业:推广采用连铸连轧、连冲、拉网、压铸或者集中供铅-重力浇铸板栅制造技术,推广采用智能型全自动铅粉生产技术,推广采用内化成工艺;推广采用微孔膜复合滤料等新型织物材料的高效滤筒及其他高效除尘设施控制铅尘。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行业:推广采用三价铬镀铬、镀锌层钝化非六价铬转化膜等工艺技术。推广采用镀铬溶液净化回收技术。

  ——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推广采用高吸收铬鞣及其铬鞣废液资源化利用技术,鼓励企业采用无铬鞣法技术工艺;推广采用制革和毛皮加工主要工序废水循环使用集成技术。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氯碱工业推广低汞触媒技术、高效汞回收技术,无机酸(硫酸)制造业推广生物氧化法脱砷技术。

  3.深化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按照“吸尘钻孔、封闭破碎、带水作业、防尘装卸、苫盖运输、清洁路面”要求,推行生产环节无尘作业,强化矿区作业扬尘综合治理,确保无组织排放得到一定效果控制。加强矿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强化废水中铊、锑等重金属污染治理,提升废水回用率,实现外排废水稳定达标,选矿废水回用不外排。推进矿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加快尾矿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广重金属尾矿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着力加强尾矿(尾砂)综合利用,有效缓解尾矿堆存所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和环境污染。加强在用尾矿库应急防范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监管,提升库区防范环境风险水平。大力推动矿山企业编制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切实加强矿区和尾矿库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重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建立矿物原料全分析监测制度,对每一批矿物原料进行全成分分析,严控原料矿中汞、砷、镉、铊、锑等重金属元素的含量。采取密闭等措施,加强矿物原料运输、储存和备料等过程中物料扬撒的控制,防治扬尘污染。加强废气重金属污染防治,着力推进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开展专门脱汞技术示范,强化废气中汞、铅、砷、镉等重金属的协同控制,严格车间无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率达90%以上),实现废气重金属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推广采用冶炼废水分质回用集成技术,加快废水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加强废水中铊、锑等重金属协同治理,提高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率。生产区设置初期雨水和清洁雨水的分流装置,其中铅锌冶炼企业要实现主要生产区初期雨水的全收集处理,实现循环利用和达标排放。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推进揭阳市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建设,完善管理,继续实施电镀企业清洁化改造,全面推广三价铬镀铬、镀锌层钝化非六价铬转化膜等工艺技术,推广使用间歇逆流清洗等电镀清洗水减量化技术;推广采用镀铬、镀镍、镀铜溶液净化回收技术,减少重金属末端排放。快速推进电镀企业污水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实施企业在全指标达标排放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提升废水回用率,2020年底前,废水回用率达60%以上。加强车间酸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无组织酸雾排放收集处理(收集率达90%以上),实现废气重金属稳定达标排放。

  铅酸蓄电池制造业:加强原料过程生产原料运输、储存和备料等过程物料扬撒的控制,原料及中间产品不宜露天堆放。加强生产线密闭化和操作机械化的改造。采取负压或加装集尘罩等措施,严控废气无组织排放,实现车间无组织排放收集率达90%以上。升级改造废气处理设施,推广采用微孔膜复合滤料等新型织物材料的高效滤筒及其他高效除尘设施,强化铅烟、铅尘的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提升生产废水的回用率,鼓励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

  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鼓励企业采用蓝湿皮和成品革来加工,减少生皮加工带来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大力推广高吸收铬鞣技术,鼓励企业使用无铬技术,减少生产环节铬的排放;推广铬鞣废液资源化利用技术,减少末端铬排放。快速推进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升级改造,强化废水的分质处理,实现污染物全指标稳定达标排放。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加强硫铁矿焙烧制酸等涉铊典型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强化废气和废水中铊等重金属的协同处理控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企业原料和废渣堆放存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禁止露天堆放。

  2.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防止新建工业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皮革鞣制加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电池制造、废铅酸电池铅回收、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回收处理处置、火电等9大行业作为重点防控行业,严格审批排放铅、汞、镉、铬、砷、铜、锌、镍8种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重点防控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控“两高一资”涉重金属污染项目上马。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及其周边、以及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地区不予审批新增有重金属排放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基地)应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标准,科学评估园区(基地)环境风险,提出园区(基地)风险防范工程措施,推进园区化集中建设、集中管理,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快速推进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建设,建设污水处理设备、固态废料收集处理系统及雨污分流系统等环保基础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园区(基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鼓励和推进有条件的园区(基地)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提升园区(基地)危险废物回收处理处置能力。对建成的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基地),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或治理设施长时间运行不正常的,暂停审批园区(基地)内生产建设项目。加强园区(基地)风险防控及应急设施建设,完善事故应急体系,全方面提升园区(基地)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涉重污染源环境风险管控。推动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做好环境风险申报工作,全面掌握企业环境风险现状,并逐步将企业环境风险及含重金属原辅材料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环境风险隐患自查制度,企业和事业单位须定期对内部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对环境风险隐患登记、报告、治理、评估、销号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定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各地环保部门要定期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定期巡查监督,督促企业落实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广“标杆式”、“卡片式”预案管理模式,健全环境应急体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高重金属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能力。

  2.强化涉重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快速推进大南海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设或跨区域合作建设危险废物回收处理处置中心,着力加强含铬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垃圾焚烧厂飞灰等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危险废物回收处理处置,全方面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能力。规范含重金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贮存和利用处置设施的达标安全运作管理。加强废弃荧光灯管、废弃体温计和血压计、垃圾焚烧厂飞灰的安全存储和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存储、转移运输、处理处置过程的全过程监控,实现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3.加强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建立污染场地清单,重点以拟再开发利用的已关停并转、破产、搬迁的化工、金属冶炼、农药、电镀、危险化学品企业原有场地及其他重点监管工业公司场地为对象,组织并且开展工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排查,划分风险等级,建立污染场地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确定优先监管的污染场地清单。实施污染场地分类管理,强化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环境管理,严控污染场地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建立建设用地流转强制调查评估制度。

  4.加强重金属环境健康诊疗与恢复。加强健康风险调查与评估。依托环境健康专项调查工作,深入推动重金属对环境造成污染健康调查与评估。针对重金属污染,定期开展水体、土壤、农作物环境样品布点、样品采集与检测分析,逐步建立动态化的重金属污染数据库。

  建立健全重金属对环境造成污染健康综合监测体系和诊疗体系。加强重金属污染生物检测、健康体检和诊疗救治机构与能力建设,根据重金属污染特征,配备相应的检测工作员、设备。完善重金属污染高风险人群健康监测网络和人体重金属污染报告制度,定期对重金属污染高风险区域内食品、饮用水进行重金属监测,对幼儿、中小学生和涉重企业一线职工等高风险人群进行生物监测。落实企业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大对涉重金属污染的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职工安全防护,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加强农产品安全保障。完善重金属污染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监管,重点加强粮食、蔬菜、肉禽蛋奶、水产品等的重金属监测评估,防止受污染农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农药、化肥及饲料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重金属添加剂的使用监管,研究并推广重金属低累积农作物品种。加强农田土壤重金属监测,按要求加强对农田、蔬菜基地开展重金属污染监测,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档案。加强对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和畜禽粪便作为农用的管理,不符合农用标准的不得进入农业生产区域。

  1.加强重金属环境监视测定能力建设。按照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推动环境监视测定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废气和土壤重金属监测设备的配置和技术队伍建设。快速推进在受重金属影响的敏感河流、交接断面以及大型工业园区(基地)或危险源下游区域等的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开展特征重金属指标自动监测。

  2.提升重金属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快速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执法装备和人员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市各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快速推进重金属排放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强化便携、自动监测等技术监控手段运用,提升公司在线监测水平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实时监控。到2020年,全市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重金属排放废水在线监测全覆盖。加大对违法排污、超标排污、涉重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非法冶炼、非法回收等非法生产活动。全面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依法实施按日处罚,依法查封、扣押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建立完善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实施全指标的监督性监测和稳定达标排放管理,加大对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的检查力度,落实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从2017年开始,重点监控企业年度监督性监测中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全指标分析。

  3.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或集雨区范围内重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等涉重金属行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并组织并且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1.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治法规标准。根据《广东省典型重金属污染耕地分级风险管控技术指南》《广东省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技术指南》《广东省矿山生态恢复作业规程》等技术规范,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对人体健康风险及防治对策研究。

  2.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产业排放企业全面调查,对未纳入环境统计范围、前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齐全的公司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涉重企业全口径管理清单。将重金属稳定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无组织排放管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统筹监管,逐步对污染源实施“一企一证”综合式管理。

  3.健全环境监管联动机制。按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统一法律适用,逐渐完备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环境犯罪行为。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综合运用工艺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标准,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加快推进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加强上下级环保部门的联动,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执法、监测、污染控制、总量减排、行政许可、法制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

  4.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在重金属重点行业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典型重金属污染造成人群健康和生态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案,开展重金属污染的环境损害评估试点。建立完整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环境损害行为依法追责赔偿。

  5.强化环保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大力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域,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以信息发布、技术示范为重点内容,逐步搭建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平台,全力发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产品设计、市场预测、产品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等重金属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业。

  6.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涉重企业要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开展自行监测,按照实际申报,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还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鼓励社会公众对涉重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生产情况做监督,建设环保微信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方便公众对污染现象“随时报”。引导公民通过环境信访、行政调解、寻求司法救济等方式理性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积极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参与环境保护监督,推进环境公益组织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

  (一)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最重要的包含减少重金属排放、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包括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涉重工业园区(基地)升级改造等内容。

  (二)重金属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根据重金属污染防控需求,实施包括重金属对环境造成污染监测能力、环境预警监测能力、执法监督能力及健康诊疗能力建设等工程。

  (三)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项目。主要包括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振兴调整规划、区域产业政策中的淘汰类别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能力,以及符合产业政策但经过限期治理难以稳定达标的设施。

  各地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各镇(街)的积极性,发挥各职能部门力量,多方协作、形成合力;要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和考核问责制度。县级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本规划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工程项目等,逐一分解落实。

  各地政府(管委会)要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保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统筹财税、价格等政策,积极制定促进企业清洁生产、污染减排的“以奖促治”政策措施,做好落后产能淘汰、污染源综合治理、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控能力建设等领域项目实施保障,全面推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成效。要完善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充分利用环保类财政资金,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治污,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建立本规划实施的评估制度。2018年组织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总结规划实施经验成效及困难,对规划实施进展滞后地区及时进行预警,并根据评估结果及需要,适当调整方案目标及任务。2020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与环境质量的宣传与科普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重金属污染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加强绿色消费宣传教育,针对水银体温计和血压计替代品、无汞电光源、无汞电池等开展绿色消费宣传,推行绿色消费理念和模式,通过广泛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绿色消费理念的形成,减少含重金属消费品废物的产生。

  全面推进揭阳市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强化废水的深度处理,确保废水零排放。推进园区清洁化改造工作。

  加快推进园区外电镀企业废水治理的升级改造。开展园区外电镀企业清洁化改造,实现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家先进水平,开展企业废水回用设施的升级改造,实现企业废水回用率达到60%。

  在专业电镀企业中推广镀铬溶液净化回收技术,提高槽液的寿命周期,从而减少含铬污染物的产生。

  加快推进矿山企业污水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强化重金属铊、锑的协同控制,推行采选作业清洁化改造,实现选矿废水处理后回用于选矿工序,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推进矿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矿区和闭矿尾矿库复绿复垦。

  推进重有色金属冶炼重点监控企业废气重金属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控制,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率达90%以上,并处理实现重金属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涉铊排放金属冶炼企业污水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强化铊、锑等重金属的协同控制,实施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推进企业雨水收集设施建设,加强初期雨水的收集,其中铅锌冶炼企业重要生产区要实现雨水的全收集处理。推进金属冶炼企业的清洁节生产改造,2020年底前,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国内先进。

  加快推进铅酸电池企业收尘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采取密闭车间、铅烟及铅尘产生点密闭负负压及增加集气罩等措施,无组织排放铅烟及铅尘收集率达90%以上并处理达标排放。实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升级改造企业废水治理及回用设施,鼓励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

  鼓励企业实施清洁原料替代,采用蓝湿皮和成品革进行加工,减少生皮加工带来的重金属排放;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推进皮革制造企业污水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在有条件的皮革企业中开展高吸收铬鞣及其铬鞣废液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应用。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升级改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企业废水治理及回用设施,强化废水中重金属铊的协同控制,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揭阳(大南海)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首期)规划处理总规模6万吨/年,包括焚烧处置3万吨/年,物化处理3万吨/年,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

  深入推进市、县级环境监视测定站标准化建设,强化废气和土壤重金属监测设备的配置和技术队伍建设,拓展地表水水质、土壤和大气的重金属监测项目,2018年底前,市级站实现地表水饮用水源重金属检验测试的项目的全覆盖,基本实现大气重点重金属监测能力;到2020年,市级站基本实现土壤重金属监测项目的全覆盖。

  全方面推进全市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执法装备和人员队伍建设,到2020年,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推进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重金属排放废水、废气在线监系统的建设,开展特征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

  按照《重金属污染诊疗指南(试行)》要求,推进重金属污染定点诊疗机构重金属污染生物检测、健康体检和诊疗救治机构与能力建设,加强临床检查、检验、诊断、治疗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强化重金属中毒临床检查、诊断、救治技术人才的培训和引进,提高非职业性重金属中毒病人的医疗救治水平。

关注我们